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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3.12.13 經濟日報╱王俊忠】
投資一定有風險,要了解自己的風險承受狀況,才知道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;但對一般人而言,風險是個十分模糊的概念,所謂的風險承受可能很難理解。

用開車來比喻,我們知道如果車開得太快或甚至超速,一旦發生交通事故,後果會相對較難以收拾,如果放慢速度,即使發生意外可能也不致於太嚴重。

投資的風險有點類似,投資波動幅度較大的商品,像是開快車可能較快到達目地,但若遇上意外又未能即時脫手,可能的虧損幅度也較大。

可是並非開車速度慢就不會發生事故,也不是開車速度快就必然易發生事故,開車時我們藉由認知道路狀況而改變車速來降低事故風險,在道路彎曲陡坡崎嶇路段就降低車速,在平坦少車的公路上就相對提高車速。

面對不同環境時,應改變自己的應對態度,可以使得事故風險降低;若是問任何一個人對於交通事故的風險承受度,得到的答案應該是零。

我們知道馬路交通有風險,但希望的風險承受是零,當我們知道投資有風險時,為什麼不能期待投資風險是零?

投資時金融機構告訴消費者投資有風險,並且定義消費者承擔風險的屬性,如果是高風險屬性就推薦波動幅度相對較大的商品,低風險屬性的就推薦低波動或近似定存配息儲蓄型商品,把消費者風險屬性定義好了之後,金融機構就完成了其善盡提醒告知的責任,投資過程的外在環境變數似乎就被忽略了。

但實際上消費者的屬性從來就不是固定的,景氣好收入高時可能會相對敢冒險,景氣低迷時可能相對謹慎保守。

金融機構的定義,若是低風險屬性的,像是在高速公路上也只給極慢速行駛;高風險屬性的,則如在崎嶇山路也要像高速公路一樣的飆車,這樣僵化的風險定義,未必對消費者有利,也未必符合消費者立場的常識道理。

即使同一個投資商品,虧損的風險也因經濟環境背景差異而有所不同,投資人的風險承受狀況像開車一樣,有時候會開快車,有時候會放慢速度,應該是隨環境而調整的,也唯有隨環境調整才會有效降低風險。

不管投資商品是甚麼,我們都不希望虧損,但這不是界定風險屬性就能達成,所謂的低風險屬性並非就不會虧損,高風險屬性商品在特定時期未必會有高風險。

這像開車一樣大家都不希望發生交通事故,但不是限定車速就可以達成,而是藉由認知道路環境而採行合適的車速才相對安全,投資人應該是認知經濟背景環境而選擇合適的金融商品,不適合當時金融環境的商品就是高風險商品。

舉例來說債券商品一般波動較小被定義為低風險商品,股票型基金波動相對較大而被定義為高風險商品,今年景氣從谷底平緩復甦並存在貨幣政策緊縮的機會,是利於股市而不利於債券的環境,所謂低風險的債券反而相對較易面臨虧損危險,所謂高風險的股票型基金卻是相對易於獲利。

投資的學習是要建立起自身對於外在經濟環境的認知能力,除了金融體制裡僵化的風險定義之外,更深入了解不同環境下的投資風險,以因應採行相對合適的策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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