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有者的資產價格增加, 未來的買家得用更多資金, 承受更大的負擔才有能力買下資產;
若不是因為整體所得提升, 持有資產的增值, 將會對存在對應另一個人的潛在損失; 資產價格變貴並不代表整體財富增加
資產價格變貴到某個程度會有一個人的獲利, 會對應另一個人的損失, 有些時候是買方損失, 但如果趨勢改變就變成賣方損失; 資金與耐心是重要因素
 
賣方違約不賣2年增16倍; 52這個數字對於買賣移轉棟數6萬多是多高的比例? 還不足解釋為普遍的惜售現象吧!
房地產對於自住者, 或是已經可以合理穩定收租者才會有"惜售"這件事, 投資客或建商遲早要將手上的庫存賣掉, 差別是用什麼價位賣掉, 有沒有足夠的資金與耐心, 決定投資客或建商能否順利如預期出貨
 
用"趨勢=資金+心理"的邏輯來理解, 資金多寡不是絕對數字而是相對數字, 在資產價格還不貴及利率還很低的時候, 資金還算充裕, 但當資產價格已經太貴, 資金是否還充裕? 當市場的部分買方缺乏資金, 而且也可能因為買不起而在心理上放棄購屋, 買氣降低、買方不願追價的狀況下, 趨勢能否持續就有疑問了, 如果買氣持續下降, 今年就要考驗賣方是否有足夠的資金與耐心?
 
以下是新聞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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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價貴…壽險業也擔心泡沫化(2010/01/19聯合報)
一家壽險公司高層昨天表示,台北市很多區域的中古屋,已喊到一坪80萬元,貴到大家根本沒有能力負擔,「連中古屋都有這種房價,真讓人心驚膽戰,擔心房地產會泡沫化」。
宏泰人壽董事長周國端昨天也表示,台灣個人所得,長年沒有成長,但住宅價格近幾年飆漲快速,兩邊成長曲線不太對稱,的確需要注意
 
98年北市買賣移轉棟數 4年新低(2010/01/19 中央社)
98年北市買賣移轉棟數6萬3611件,比97年略減0.78%,是4年以來買氣最低的1年。房仲認為,主因是房價不斷飆高,賣方惜售、買方不願追價所致。
 
房價漲 賣方違約不賣2年增16倍(2010/01/19)
房仲分析,面對上漲的房價,賣方寧可賠5萬到30萬元斡旋金,也要房子多賣100、200萬元。

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服務網「台北市96年至98年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年報表」顯示,交易糾紛從民國96年139件暴增至98年357件,2年增幅156%,其中97年更高達383件。

據內政部北市房地產交易糾紛統計,終止委售或買賣合約這一項,96年僅3件,98年卻暴增為52件,2年增加約16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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