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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偵探推理類的故事中, 警探透過種種犯罪現場所遺留的細微物證, 總能在其中找到一些蛛絲馬跡
透過對事件的觀察, 演繹人,事,物的角色, 衍生事件背後的意義, 然後還原真相;
投資也常得做這樣的事
相信技術分析的人,從價量變化中探尋細微物證, 找出可能發展的軌跡, 或是相信基本分析則從財務報表的數字變化找到背後的意義; 不過偵探除了找物證, 也常常得思考犯罪動機是否合理, 在投資領域則是要看有沒有誘因; 這裡不是要探索找尋細微物證的方法, 而是思考動機與誘因

最初企業最重要的任務是做好產品, 服務客戶, 只要做的服務是有價值的, 自然有人願意付費而能獲得利潤的回報; 而為了讓具有企業能力的人不受限於資金, 能創造出更大的價值, 於是有了公開發行股票, 有了上市公司的出現; 對經理人而言, 原來單純只是做好服務而獲利的動機, 後來便加入了做好股價也能獲利的動機

曾經讀過美國的資料, 從1996Q4~2000Q4, S&P500平均每股盈餘從38.73提高到54.78, 而且是沒有任何衰退的每季成長; 但同期美國商業部的統計是, 全美企業總獲利在1997年上升至最高峰近8000億美元, 然後一路下跌至7200億美元左右; 難道是上市公司總是能有優秀的經營, 而能逆勢成長? 推論原因是大部分企業經營者都有股票選擇權, 具有強烈的動機做好股價, 表面上是對投資大眾負責, 在照顧投資人利益的同時是先照顧了自己的利益; 台灣也存在許多類似做好股價也能獲利的動機與誘因

排除個別的投機, 一般狀況下大股東或法人什麼時候才有特別照顧股價的動機? 一種是要展示帳面價值的時候, 簡稱作帳, 另一種是想換現金的時候, 從三月底到四月正好有這樣的動機誘因存在
先看三月底的帳面價值展示, 基於這個特別照顧股價的動機, 來看投信法人的動作; 思考的邏輯是如果一家企業基本面很好, 在第一季的營收公告最晚3/10可以知道, 所以三月中之前就可以分批買進, 不必集中於三月底, 簡單推論是, 三月中之後的大量買進, 就是為了帳面價值展示而特別照顧股價的動機; 去找季底前60個交易日的投信買賣超資料, 排除大型權值股, 投信在季底前最後10個交易日大量買超, 且買超量大於季底之前第10~60交易日的買超量, 找到的中小型電子股季底過後的表現, 多半不如前一段時間的強勢
另一種想換現金的時候有特別照顧股價的動機, 4~5月是準備報稅繳交稅金的季節, 有時候自己也覺得如果股價漲的較多的, 會想在這時候賣一些換現金準備繳稅, 89年以來的四月份, 月K線只有去年(95年)收漲, 其餘均收跌(85.7%下跌), 這麼高的比例一定有某種因素在影響著

上述美國的股票選擇權制度提供了經理人照顧股價的動機, 台灣則有員工分紅制度, 也一定程度改變了股價波動的誘因
投資常得從技術分析的從價量變化中探尋細微物證, 或是基本分析從財務報表的數字變化找到背後的意義, 如同偵查犯罪的警探, 找到物證的同時多也能發現犯罪動機, 這裡僅是提出一條逆向的思考途徑, 想想動機與誘因, 或許回頭去找也能找到相關的物證


本文已發表於,總幹事黃國華的投資筆記Blo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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